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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都想自认倒霉了,没想到执法人员还能帮忙把钱找回来,真是太感谢了!”6月2日,拿到自己“失而复得”的144元,乘客张明激动不已。
5月28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重庆北站南广场汽车站附近例行巡查时,一名中年男子上前向执法人员求助,称其前一天晚上乘坐出租车,下车时付错了款,把16元车费支付成了160元。
原来,张明(化名)于27日21时50分,在重庆北站南广场长途汽车附近招手上了一台巡游出租汽车,10多分钟后到达目的地民心佳园小区附近,出租车计价器显示车费为16元,由于他家中有急事,慌乱之下用手机微信支付了160元就下车了。“等我发现时,出租车已经走远。”张明说,他既没有查看车牌和所属公司,也没有向出租车司机索要坐车发票。
随后,执法人员根据对方提供的上下车具体时间和地点,辗转通过重庆北站综合管理局,重庆北站派出所等单位调取视频监控查找他所坐出租车的信息。最终,确认了该出租车的车牌和所属的公司,随后立即联系该出租车公司相关人员,待公司人员将该情况核实后,出租车驾驶员将多收的144元退还了该乘客。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乘坐出租车时遇到类似情况,可拨打12345或12328询问。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